![]() |
夏普(SHARP)荣获“中国驰名商标”
2009-06-04
2009年4月,日本夏普株式会社在中国所用的两个商标“夏普”与“SHARP”,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严格审核后被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
此次,在日资企业中,连同夏普公司共有8个商标获此认定,前后总计共有21个获得此称号。
“中国驰名商标”称号是对于在中国拥有很高知名度,并被视为众所周知的商标,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审查后方可获得。此次夏普公司的“夏普”与“SHARP”商标之所以能得到“中国驰名商标”的认定,我们认为是对夏普公司以及其他相关公司在中国的销售活动,广告宣传活动以及假冒品对策等合理的权利使用进行评价后的结果。
众所周知,中国是倍受瞩目的需求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,同时又是一个充分竞争甚至是过度竞争的市场。市场中纷繁复杂的品牌和产品可以用千变万化来形容,夏普通过提供高品质的产品,以满足消费者对品质的严格要求。通过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积极开展营销活动,夏普的销售额每年都保持稳步增长。截止目前,夏普AQUOS液晶电视,手机,复印机以及白电产品等均得到了市场认可,深受消费者喜爱。
一直以来,夏普都把诚意和创意作为经营信条,把努力提高全世界文化和福利作为我们的理念。在经历了将近一个世纪的发展,支撑夏普不断向前的“创意基因”世代传承,使夏普在发展中国市场的道路上,独具特色、勇往直前。
© 2009 夏普商贸(中国)有限公司. Created by Media Explorer.

